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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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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宣導

日期:103-09-10    

宣導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

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

性別平等,從母姓父姓一樣好。

原住民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及回復傳統姓名得就近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上版日期:10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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