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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1日起實施冬令辦公時間

日期:99-10-13    

依宜蘭縣政府99年10月11日府人考字第0990145905A號函

本所本(99)年11月1日起至翌(100)年2月28日止實施冬令辦公時間。

實施冬令辦公時間如下:

(一)上午辦公時間為8時至12時。

(二)中午彈性上班時間為中午12時至下午13時。

(三)下午辦公時間為13時至17時。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9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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