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在家照顧我們的寶貝---育兒津貼
◎補助條件:
§0至2歲兒童。
§兒童之父母至少一方在家照顧兒童(致未能就業)。
§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5,000元。
§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4,000元。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
未達百分之二十家庭:每名兒童每月2,500元。
◎申請方式:
§自101年1月1日起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
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索取申請表,提出申請。
§相關事項,請向鄉(鎮、市、區)公所、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內政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