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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快速核定加發宜蘭縣淹水受災民眾補助金。

日期:98-10-14    
第17號(芭瑪)颱風與東北季風,形成共伴效應帶來驚人雨量,導致宜蘭縣轄區多處積水水患,在宜蘭縣政府積極爭取下,行政院已經在昨天快速核定宜蘭縣受災戶,加發每戶新臺幣兩萬元的天然災害補助金。宜蘭縣縣長呂國華對於中央,立即核定加發補助金表示由衷的感謝。
  由於這次豪雨造成宜蘭縣多處積水,宜蘭縣政府已積極對於多處水患災害,進行搶修及撤離災民作業,縣長呂國華亦於颱風期間,多次至積水地區巡視並指示相關人員,盡力做好搶救撤離工作。行政院吳院長敦義昨(八)日,特別到宜蘭縣視察、關心災民災後的需求,而對於這次宜蘭縣政府,在災後處理狀況積極迅速,吳院長也表示感謝與肯定。宜蘭縣縣長呂國華則當面向院長請求,希望中央提高對受災戶的補助。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指出,行政院昨天迅速核定,提高淹水受災戶的救助,每戶加發兩萬元,亦即依據「宜蘭縣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住屋遭水淹自室內地板起算,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致影響其生計者,每戶發給新臺幣一萬元;住屋遭受災害致財物損失影響其生計者,每戶發給新臺幣兩萬元,另每一受災戶可加發新臺幣兩萬元之天然災害補助金。相關補助金額將由宜蘭縣政府,在各鄉鎮(市)公所查報審核之後,一併直接撥發給受災民眾。
  受積水之苦的民眾若有疑問,請逕洽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天然災害業務承辦人江雅婷,電話9328822轉214。
聯絡電話:03-9328822轉214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9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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