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實更新服務設施或場所及各項業務申辦書表文件陳列),便利民眾洽公與實用性。
(二)建立專業、親切、具責任感之優質形象服務人員。每年參加研習或訓練。
(三)善用傳播媒體或網站,行銷機關施政措施及執行成效。
(四)積極推展機關服務作為,爭取民眾認同及肯定。
(一)提升單一窗口服務全功能程度,加強櫃台人員處理各項申辦案件知能,縮短民眾等候時間。
(二)簡化作業流程,明訂作業程序及量化服務指標,建立標準作業規範。
(三)配合推動電子謄本政策,提高申辦案件服務。
(四)建立申辦或申請案件公開查詢機制,適時提供民眾了解案情。
(一)建立民眾抱怨處理機制(如服務專線),減少處理時間成本,降低民眾抱怨頻率。
(二)提供民眾建言及陳情管道(如首長或單位電子信箱及書面等),審慎、迅速、正確地處理問題。
(三)建立「常見問題集」管理機制,轉換民眾意見成為服務政策或措施
(四)定期辦理民眾意見調查,研析滿意度趨勢,提供改進服務之參考。
(一)實施資訊公開申請,充實施政資料,提供民眾知的功能服務
(二)推動網站線上申辦服務,提高線上申辦使用率。
(三)建置跨機關資訊整合平台,提升政府資訊資源共享及使用效率。
(一)運用法令與流程檢討,規劃創新性措施,以解決服務問題。
(二)鼓勵勇於突破現行機關(單位)間之隔關,規劃跨機關水平或垂直業務體系之整合服務。 |